社會學 (英語:
Sociology )起源於19世紀末期,是一門研究
社會 的
學科 。社會學使用各種
研究方法 進行
實證調查 和
批判分析 ,以發展及完善一套有關
人類社會 結構 及
活動 的
知識體系 ,並會以運用這些知識去尋求或改善
社會福利 為目標。社會學的研究範圍廣泛,包括了由微觀社會學層級的機構或
人際互動 ,至宏觀社會學層級的社會系統或結構,社會學的
本體 有社會中的個人、
社會結構 、
社會變遷 、
社會問題 和
社會控制 ,因此社會學通常跟
經濟學 、
政治學 、
人類學 、
心理學 等學科並列於
社會科學 領域之下。社會學在研究題材上或研究法則上均有相當的廣泛性,其傳統研究對象包括了
社會分層 、
社會階級 、
社會流動 、
社會宗教 、
社會法律 、
越軌行為 等,而採取的模式則包括
定性 和
定量 的研究方法。由於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都是由社會結構、個體機構的影響下塑造而成,所以隨著社會發展,社會學進一步擴大其研究重點至其他相關科目,例如
醫療 、
護理 、
軍事 或
刑事 制度、
網際網路 等,甚至是例如科學知識發展在社會活動中的作用一類的課題。另一方面,社會科學方法的範圍也越來越廣泛。在20世紀中葉以來多樣化的
語言 、
文化 轉變也同時產生了更多更具
詮釋性 、
哲學性 的社會研究模式。然而,自20世紀末起的科技浪潮,也為社會學帶來了嶄新的數學化計算分析技術,例如
個體為本模型 和
社交網路 。因其興起的歷史背景,社會學研究的重心很大一部份放在
現代性 社會中的各種
生活 實態,或是當代社會如何形成演進以至今日的過程,不但注重描述現況,也不忽略社會變遷。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範圍廣泛,小到幾個人面對面的日常互動,大到全球化的社會趨勢及潮流。家庭、各式各樣的組織、企業工廠等經濟體、城市、市場、政黨、國家、文化、媒體等都是社會學研究的對象,而這些研究對象的共通點是一些具有社會性的社會事實。雖然「社會性」的定義在不同學派之間仍有爭執,但社會事實外在於個人,且對個人的行為跟認知有影響,這一點是大致上為社會學者所共同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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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是一件美国历史 上非常重要、具有指標意義的訴訟案。該案於1954年5月17日由美國最高法院 做出決定,判決種族隔離 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因此原告與被告雙方所爭執之「黑人 與白人 學童不得進入同一所學校就讀」種族隔離法律必須排除「隔离但平等 」先例的適用,因此種族隔離的法律因為剝奪了黑人學童的入學權利而違反了美國憲法 第十四修正案 中所保障的同等保護權 。美國黑人民權運動 也因此案邁進一大步,此後數年美國社會的種族融合 等社會變遷方興未艾。
非暴力
非暴力 指參與社會政治變革、拒絕使用暴力 的理念,作為介於被動接受與武裝鬥爭的一種形式,「非暴力」方式參與的政治變革,包括非暴力反抗、公民抗命 或其他強大影響力的不合作對抗形式,與和平主義 類似。20世紀中葉以來,非暴力、非暴力抵抗等非武力手段為社會變革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推崇的政治與社會哲學理念。圖為印度原住民土地運動組織Ekta Parishad在2007年發起的一場非暴力徒步抗爭活動前的開場演講。
米歇爾·傅柯 (法語:Michel Foucault ,1926年10月15日—1984年6月25日),法國哲學家和「思想系統的歷史學家」。他對文學評論 及其理論、批判理論 和知識社會學 有很大影響。他最主要的題目是權力 與知識 的關係,以及這個關係在不同的歷史環境中的表現。他將歷史分化為一系列「認識」,且定義為一個文化內一定形式的權力分佈。對福柯來說,權力不只是物質上的或軍事上的威力;它不是固定不變、可以掌握的位置,而是貫穿整個社會的「能量流」。